??商標使用的十大注意事項:
??(一)首先已經注冊成功的商標是符合相關的商標法,在享受商標法保護的同時也得遵循一定的義務
??(二)商標注冊人是不能隨意的更改商標的任何標識,商標的圖案、文字或者組合都是不能修改的,再者商標注冊人也是不能私自更改注冊商標的注冊人的名義、或者地址等其他的注意事項
??(三)商標使用一段時間后是可以向相關部門申請變更的,商標法是明確的規定商標注冊人變更其名義、地址、或者是刪減制定的產品都是可以進行變更的,如果是修改商標的文字、圖形,是需要重新提出商標注冊申請的,此種情況下是不能成為商標變更的。
??(四)商標注冊成功之后,商標注冊人就能享有商標使用的義務。注冊商標自核準之日起沒有正當的理由連續三年的時間沒有使用,該商標就會被依法撤銷。
??(五)商標擁有者是有權利把商標許可給他人使用的,但是必須經過正當的許可合同才能許可給他人使用。得到許可使用的人應當在許可合同的有限期內向商標局進行備案并報送備案材料。并由商標局進行公告。商標使用許可未經過備案是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被許可人應當保證使用該注冊商標的商品質量,必須在使用該注冊商標的商品上標明被許可人的名稱和商品產地。
??(六)注冊商標不在制定的商品或者是服務范圍內使用是屬于冒充注冊商標,屬于商標違法行為。
??(七)注冊商標是屬于公司的無形資產,能進行商標的資產評估
??(八)商標擁有者還能轉讓商標給他人使用,轉讓人和受讓人之間應該簽訂書面的協議,并共同向商標局提出申請。受讓人應當保證使用該注冊商標的商品保證。
??(九)商標擁有者是可以出質商標的,出質人和質權人也是需要簽訂書面質權合同,并共同想商標局提出質權登記申請,并由商標局進行公告。
??(十)注冊商標是可以續展的,通常注冊商標的有效期是十年,自商標核準之日算起,在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商標擁有者需要在有效期滿前的十二個月按照規定的辦理手續,申請商標續展,如果在此期間未能及時的辦理,是允許在六個月的寬展期內進行申請辦理的。商標每次續展注冊的有效期也是十年,從該商標上一屆有效期滿次日算起。期滿未辦理續展手續,該注冊商標將會被注銷。商標局會對所續展注冊商標進行再次公告。
??商家應在使用一個品牌前,提早注冊商標,以避免被他人惡意搶注,尤其是在主營業務類別,現在更加細致的分類給商家提供了更好的保護機會。此外,應注意收集保留能證明自己商號使用、知名度的資料,如圖片、新聞報道等。